自然人股东减资、撤资、增资、股权转让,哪一个需要“先税后证”?
  • 作者:啄木鸟财税
  • 发表时间:2024-01-10

请问

自然人股东减资、撤资、增资、股权转让,哪一个需要“先税后证”?

答复

目前只有股权转让,需要“先税后证”。减资、撤资、增资扩股等不需要,直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业务就可以,无需先去税务部门审核并完税等。
注意一:
自然人股权转让“先税后证”,是指公司在做自然人股东工商变更之前,必须由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并完税,申报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和产权转移数据的印花税。
注意二:
股权转让“先税后证”,目前主要是针对自然人股权转让。当然目前部分税务局可能也会对于其他导致发生股权变更的行为要求进行“先税后证”,这个建议你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及时跟当地税务局做好咨询沟通。
注意三:
股权转让“先税后证”,针对的是公司,而且转让方为自然人的。
注意四:
虽然自然人股东减资大部分地区不需要“先税务后工商”环节,但是若是个别纳税人想当然通过“减资增资”的方式来实现股权转让达到避税目的,这样做法税务风险非常之大。

参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2、《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工商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
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人股权变更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2号)规定:
一、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企业在申请办理个人股权变更登记时,应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或“爱山东”APP的“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填报“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反馈已完税信息后,继续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企业申请注册资本变更同时发生个人股权转让的,需持有税务机关出具的纸质《股权变更税源信息登记表》(见附件)。
四、本通告自2023年6月19日起实施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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